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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带动 加快湿地保护修复迈上快车道

发布日期:2017-03-13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江苏湿地保护工作座谈会发言

       江苏湿地资源极为丰富,但全省人多地少,经济社会发展受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趋紧,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江苏依照《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把湿地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强化湿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有力推动了湿地保护事业发展。
  以湿地保有量考核为手段,确保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江苏湿地总量大,约占全省国土面积25%,为施行全面保护,遏制面积减少趋势,2015年江苏省委、省政府明确了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282万公顷”的目标,并印发《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2016年,省林业局将湿地保有量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列入对各地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中。2017年1月1日《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要求实施湿地名录和分级管理制度,施行湿地生态红线制度,规定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等要求,为维持全省湿地保有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自然湿地保护率考核为抓手,构建自然湿地保护体系。2011年,自然湿地保护率开始列入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指标体系,作为考核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社会发展指标。各地积极行动,通过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形式,对自然湿地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目前,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建立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27处、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59处、湿地保护小区273处,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6.2%。
  以湿地生态恢复考核为重点,促进退化湿地修复治理。江苏湿地受人为干扰历史长、强度高,全省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对退化湿地进行生态修复。2011年起,江苏每年将湿地恢复面积列入省委、省政府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明确各地湿地恢复目标任务;省林业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湖泊治理专项行动,累计清除非法圈圩或退渔还湖约1.3万公顷。6年来,全省实施退化湿地修复工程110余项,投入资金约30亿元,修复湿地约4.3万公顷。
  以生态红线保护考核补助为契机,提高地方湿地保护积极性。2013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印发,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被列入生态红线。每年省政府组织由各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考核检查组对各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情况开展综合考察评估,根据各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成效确定生态补偿额度,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成效显著的县市给予奖励,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予以通报。生态红线保护考核评估,强化了地方政府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生态补偿进一步提升了基层保护积极性,使纳入红线的湿地保护稳定有效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