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盐城市大丰区印发2017年全区绿化造林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6-12-17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近日,盐城市大丰区政府印发《关于2017年全区绿化造林工作的意见》(大政发[2016]184号),对新形势下绿色大丰建设作出部署安排。
  《意见》制定了目标任务,2017年,全区计划完成造林总面积4.3万亩,其中,新造沿海防护林1.6万亩、改造2.3万亩、新增经济林果0.2万亩、花卉林木0.2万亩;建设绿色通道432.6公里,新建完善农田林网8万亩,新增四旁植树80万株,新增集镇绿化180公顷,建设森林村庄12个,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8%。
  《意见》明确了绿化重点,一是按照项目化、节点化、责任化的要求,大力组织实施“5321”绿化重点工程,即区级5大绿化重点工程(沿海林场防护林建设工程、港城高速绿色通道提升工程、351省道先导段绿色通道工程、川东港防护林带建设工程、“三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镇级“321’绿化重点工程(300亩以上河道退耕还林工程、2000亩以上农田林网示范片工程、1个森林村庄示范创建工程);二是对照全面小康绿化覆盖率指标要求,大力实施公园绿化、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小区绿化、节点绿化、庭园绿化等六大类65项重点工程,确保当年新增绿化面积180公顷;三是按照四季见绿、季季有景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主要道路的绿化美化完善提升工作,重点实施432.6公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其中32公里的港城高速绿化提档升级工程、15.5公里的351省道先导段景观大道工程、11.67公里的大刘路绿化提档升级和373.4公里的农村公路绿化完善工程。
  《意见》提出了职责要求,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林业、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村绿化、城镇绿化、道路绿化、河道绿化等工作;发改委、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绿色大丰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绿化造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