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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行贷款江苏盐城湿地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1-04-15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征求公众意见的要求,现将亚行贷款江苏盐城湿地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意见公布。如对项目建设有意见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联系环评单位。

项目位于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项目实施的目的是解决或减缓保护区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本次麋鹿保护区生态保护共包括3大类10项建设任务。见表1。
表1 麋鹿保护区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任务

序号

类别

建设任务

1

麋鹿栖息地湿地生境修复与保护工程

①麋鹿栖息沼泽湿地水生境改善工程
②麋鹿栖息地生态健康工程
③管护设施建设工程
④保护隔离栏设施维护工程

2

科研监测与救护能力建设

①麋鹿及其生境科研能力提高工程
②生态监测系统工程
③野生动物救护站工程
④麋鹿栖息地视频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

3

科普宣教能力建设工程

①野生麋鹿与湿地保护科普宣教工程
②宣教中心建设工程

一、规划相容性与选址适宜性
    本工程位于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保护与能力建设工程。《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关于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原则同意和支持利用亚行贷款开展保护区生态保护恢复项目。鉴于麋鹿保护区现有功能区划不合理,国家林业局已经同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功能区划分,江苏林业局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将现有旅游、宣教等调整至保护区试验区。本项目在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得到同意,现有旅游、宣教及办公小区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相符的内容调整至试验区后,方与各级法律和规划等相容,试验区内能力建设工程选址适宜。
二、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评价结论
    本次工程的生态影响包括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两个方面。
不利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是短暂的、可控的。一方面是施工期大面积的土方工程,另一方面是道路等永久性建筑占地工程。在做好施工期的选择、选择合理的施工方式以减小施工对保护区的影响,通过及时的植被恢复等一系列措施缩短影响的时间和程度。
本次工程对保护区的影响主要是有利影响。通过水系疏通、水体扩大、土丘堆叠、能力建设等工程内容,将解决或减缓麋鹿保护区现状存在的食物短缺、植被单一化、水体面积不足等问题。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噪声影响,本次环评要求施工人员临时生活设施设置在保护区外,并采取合理措施处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人员产生的废弃物不会对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水体开挖的土方均用于土丘堆叠,老海堤内复河疏浚的弃土回用与林下,施工弃土可以得到有效处置。
运营期。严格禁止向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排放污染物,保护区生活污水零排放。
四、风险评价结论
    通过选种、试验等措施降低引种可能带来的生态风险。通过麋鹿迁出,减小单位面积麋鹿的承载力,减小植被恢复工程的失败的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程度较高。由于本工程有利于解决或减缓麋鹿保护区现状存在的问题,同时有利于提高保护区的管理和科研能力。因此本项目得到了被调查对象的了解与支持,对该项目的建设,绝大多数人表示支持,无人表示反对。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亚行贷款江苏盐城湿地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是一项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区域位于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本次在核心区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原则同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来看生态修复工程有利于解决麋鹿保护区目前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利于麋鹿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生态修复类工程总体可行。但依托保护区核心区现有旅游、宣教设施进行的救护和宣教、电教等工程不属于生态修复工程,在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功能区划进行调整,旅游、宣教小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后,本次项目设计中的救护站、科普宣教工程方可实施。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联系人:刘彬        电话:15861952240
E-mail: yunnanmuyi@163.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姚敏                电话:025-86510414-808
传真:025-86554476          E-mail:yaomin1980@126.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