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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出台

发布日期:2017-05-08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这是我国湿地从“抢救性保护”进入“全面保护”新阶段的第一个全国性专门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湿地保护率超过50%,恢复退化湿地14万公顷,新增湿地面积20万公顷(含退耕还湿),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明显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规划》明确,湿地保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湿地全面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湿地生态红线,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实现湿地总量控制。根据湿地重要程度,对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擅自占用这部分湿地。按照湿地面临的威胁和问题,突出重点并分类施策。对江河源头和上游的湿地,要以封禁等保护为主,重点加强对水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对大江大河中下游和沿海地区等湿地,要在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和围垦强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和修复,扩大湿地面积,引导湿地可持续利用。对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湿地,要重点加强水资源调配与管理,合理确定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确保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规划》建设内容包括全面保护与恢复湿地、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工程、可持续利用示范和能力建设等4个方面。其中,全面保护与恢复湿地是把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进行系统修复,发挥中央财政林业补助政策的引导作用,在重要湿地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工程是对生态区位重要、集中连片和迫切需要重点保护的湿地,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可持续利用示范是选取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不同形式的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成功模式开展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包括红树林可持续利用示范基地、退还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湿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示范、野生稻等野生植物保护小区建设、高效立体农业生态综合利用示范区等。能力建设是建立健全我国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系统、科普宣教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等管理信息系统。
  《规划》设置了“十三五”期间湿地保有量任务表,把全国湿地面积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明确了湿地保护的硬任务。要求各地加强湿地保护的组织领导,推进湿地保护法规政策和制度建设,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加强湿地保护科技支撑,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建立湿地保护多元化投入机制,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湿地国际合作与履约。
  国家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了湿地保护“十一五”“十二五”两期规划,探索形成了我国湿地保护与恢复的有效模式,全面实现了湿地保护的阶段性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完成投资近70亿元,实施了1000多项中央财政湿地补贴和湿地保护工程项目,湿地保护设施设备得到进一步加强,退化湿地恢复面积达18万公顷,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积累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