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至31日,全省湿地保护工作会议在常熟市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实施《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回顾总结十八大以来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省林业局卢兆庆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卢兆庆指出,五年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湿地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一是湿地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全省新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处、国家湿地公园15处、省级湿地公园21处、湿地保护小区273处,新增自然湿地保护面积597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大幅增长,由25.9%提高到46.2%。二是湿地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全省在重要湿地区域实施退化湿地修复工程110余项,修复湿地65万亩。太湖流域实施湿地修复工程51项,修复湿地约7万亩,为太湖水环境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清除非法圈圩或退渔还湖约30万亩,湖泊生态功能大幅提升。三是湿地保护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五年来,湿地保护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相继出台。四是湿地保护支撑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全省湿地保护机构队伍得到加强,调查监测能力得到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五是社会公众湿地保护意识逐步提升。全省依托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建立湿地环境教育基地、科普中心14个。
卢兆庆指出,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从全省来看,我省湿地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严峻,今后的湿地保护工作将会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压力、新挑战。各地要认清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湿地保护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湿地保护目标任务,实行湿地全面保护,推进退化湿地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为实现“两聚一高”奋斗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重要生态保障。主要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全省湿地总面积不低于4230万亩,自然湿地面积不少于2920万亩;新建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16个、各级湿地公园14个、湿地保护小区40个,全省自然湿地保护面积达146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全省修复湿地20万亩,重要江河湖海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以上。
卢兆庆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要树立全面保护湿地资源理念,依法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保证全省湿地资源总量不减。二是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湿地保护体系建设要“质”、“量”并举,既要进一步提升湿地保护面积,更要着力提升湿地保护质量。三是实施退化湿地修复工程。对太湖流域湿地区、长江沿江湿地区、滨海湿地区、淮河流域湿地区,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通过植被恢复、地形整理、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等生态技术措施,修复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四是加强湿地用途管控。要严格控制对湿地及其资源的使用,加强生态红线湿地管理,规范湿地占用、征收行为,逐步建立并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五是尽快颁布湿地名录。认真组织开展省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确保在明年底完成工作任务。六是重视和推进湿地公园建设。要始终坚持保护优先,把保护修复湿地放在建设管理工作首位。要加强湿地公园机构和制度建设,保证有机构、有队伍、有规章制度可循。七是加强湿地保护支撑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湿地监测站点建设,逐步建立全省重要湿地监测网络。卢兆庆还强调,保障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湿地保护机构建设和人才培育,建立完善的湿地保护成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资金投入。
会上表彰了近年来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熟市、兴化市、徐州市泉山区作了会议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常熟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现场。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湿地处(站)长,相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管负责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和省林业局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等15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