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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6-08-16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7月29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测预警,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认真抓好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指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把做好林业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和各有关直属单位要指导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安全防范等各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对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前期工作措施进行再检查、再落实。要根据汛期、灾情变化,及时组织对易受灾害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责任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密切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安监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运用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成果,科学研判可能对林业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通知到基层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要指导和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灾情预警信息,加强对林业生产经营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监测监控;发现重大险情,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员安全。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地区、领域、单位和环节,认真细致排查汛期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治理;加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森林公园、林业产业园区等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国有林区人员密集场所、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林区矿山和尾矿库,林区辖区内危险化学,森林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要针对汛情特点,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指导和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对一线职工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和抢险不及时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