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机关文化建设,为“清风盐城”建设营造团结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决定在全区开展“清风盐城”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题材
主题鲜明,能够紧扣“清风盐城”建设主题,或弘扬正气凝心聚力,或鞭笞腐败针砭时弊,具有教育引领作用;艺术表现力强,创意新颖,文化内涵丰富,感染力强。
二、征集对象
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
三、作品种类
书法、绘画。
四、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
2.绘画作品以竖式和斗方为主,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
3.书画作品需进行装裱后报送。
五、有关要求
1.作品由各地、各单位(部门)统一填写《“清风盐城”书画作品登记表),汇总后报市纪委宣传部,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83893020,邮箱:milu83893017@126.com。
2.各县(市、区)上报不少于8件,每人最多报1件书法作品和1件绘画作品。
3.作品将择优选取展出。
4.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