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我心中的宪法”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30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今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根据《2018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全市“新宪法畅享在盐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我心中的宪法”有奖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社会

二、活动时间

2018年8月下旬——12月底,截稿日期为10月31日。

三、参加对象

全区所有职工

四、作品要求

(一)征文内容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法律、宪法与个人等主题畅谈学习宪法心得,或个人学习生活中与宪法有关的人和事,阐释宪法精神,讴歌法治社会。

(二)征文围绕“我心中的宪法”主题,题目自拟。征文体裁风格不限,散文、随笔、诗歌(朗诵诗)、故事等不超过2000字。征文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套改,必须确保作品内容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有抄袭等现象按弃权处理。

(三)征文作品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在作品首页左上角标注“我心中的宪法”征文,文末署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四)请于10月15日前将作品报宣教处,联系人:薛丹丹,电话:83893020,电子邮箱:milu83893017@126.com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另设优秀组织奖3个,颁发证书。在今年“12·4”第5个国家宪法日期间公布评选结果,获奖名单将在盐城晚报、盐城普法网进行公布,同时将优秀作品在盐城普法网进行展示并汇编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