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征集方式
(一)专家提名:2018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征集工作主要采取专家提名方式进行。由相同领域三位正高级专家(或1名中科院/工程院院士与1位正高级专家)联名进行专家提名,各提名专家每年只能提名一项本人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提名项目完成人,且与提名项目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能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环境保护部各相关直属单位参与完成的项目可由本单位提名。请各单位严格推荐流程,并在提名前于本单位网站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等,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以正式公函报送,其中需包含项目公示情况。
(三)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1. 应属于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有关内容。
2. 科技类项目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科普类项目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出版发行。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 201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两名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项目完成人。
5. 凡通过当年度受理项目公示的提名项目,不得退出评奖。
二、奖项设置
科普类奖(视同科技类二等奖)授奖项目: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
三、电子申报
请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填报系统”(http://pj.chinacses.org.cn/),按系统中“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科普类项目的提名评审参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附后)。
四、书面材料
请将完成网上申报后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并与相关附件一式两套装订成册、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的项目汇总表2份(由同行专家提名的项目不需提供项目汇总表)邮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科普类项目相关附件包括:(1)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2)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3)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4)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科普类成果除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外,还应提交3套科普作品。
五、截止日期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17: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勇
电话:(010)6221 0711
关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奖励旨在奖励在环保科普创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广大环境科技工作者和环保爱好者参与科学传播的积极性,繁荣科普创作,促进环保科研成果应用和环境科学文化传播。对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成果的评审范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的评审范围暂限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申报奖励的环保科普成果要突出以传播和普及生态环境知识、方法、思想、文化、精神为宗旨,以提高公众环境科学素质为目的。
以下各项暂不列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的评审范围:
(一)科普论文;
(二)科普报纸和期刊;
(三)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
(四)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和培训教材;
(五)科幻类文学作品;
(六)科普翻译类作品。
所有申报的科普成果应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
二、推荐办法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具体规定参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环办〔2007〕39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
三、申报材料
(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主体及附件纸版文件2套:
1.科普成果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由出版社出具。
2.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国内外重要出版物中引用、评价该科普作品的材料复印件,及该作品的内容被其他传播方式使用的证明材料。
3.科普成果的质量证明:提交省级印刷质量鉴定机构的印装质量检验报告和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或评审机构的编校质量检验报告。
4.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主体及附件电子文件光盘1套。
(三)科普成果的样本3套,如被译为其他语种的,需同时提供该语种成果的样本3套。
四、推荐评审条件
(一)科学性强:概念清晰,知识表述准确、客观,无常识性错误,判断得当,推理合乎逻辑,尊重科学原理、规律和事实,引领正确的科学价值和环境理念,蕴含科学思维、科学怀疑和反思。
(二)创新性突出:在保证科学性和成果质量的基础上,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可读性强,使得公众易于理解和接受。
(三)创作编辑难度:将理论性较强的环境科技知识,转述为通俗易懂的大众化科学知识的难易程度。
(四)社会效益显著:促进国民的环境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对环境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的重要作用,能够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并由此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五)普及性:通过发行量、出版版次、普及面、适用人群中的知名度、认可度等指标,衡量科普作品对读者的影响程度。
(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通过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的创新,带动了后续科普作品创作,对公众环境意识和行为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五、其他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获奖成果将在环保科普工作中应用和宣传,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未作规定的其他事宜,按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