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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2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2016年技师考评工种涵盖:服务、机电、交通、水利、民政、农机、农林、教育、卫生、海洋渔业、测绘、综合等13个行业(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2012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三)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第三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五)取得高级工资格后获得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的。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三、技师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初审,并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推荐至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大厦503室)。
      (三)符合技师申报条件者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盐城市工考办负责全市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
      (四)盐城市工考办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人选。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根据行业及部门的特殊情况,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参加技师培训考核的资格。全市推荐参加技师培训人选不得突破上一年度计划数。
      (五)省工考办负责申报技师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培训和考核工作。技术业务水平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技术业务理论重点考核申报人应用基本技能和掌握专门技能及传授技艺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实际操作重点考核申报人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难题的经验和能力。
      (六)培训考核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以及取得科研成果、技术创新、表彰奖励情况等。
     (七)评审通过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八)相关待遇:取得技师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管理和岗位聘用的政策规定与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正式聘用的下月起,按有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九)技师考评工作时间安排:即日起,区各有关单位开始组织报名。于4月15日前到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大厦503室)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2016年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4日。8-10月为技师培训考核阶段,11-12月为评审、发证阶段。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全面开发人力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抓好抓实。
       注:请登陆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查询技师申报材料要求。
     (www.jsyclss.gov.cn)
     (www.jsdflss.gov.cn)
      联 系 人: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 朱江 徐欢
      联系电话:(0515)82030683 
  
附件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 技师资格评审表
附件3 技师考评申报须知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0日